为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治温度,近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残疾受害人罗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刚主持。会议邀请了部分市人民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罗某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年9月26日,罗某某父女两搭乘肇事司机冯某某的面包车,在我县平等乡胡家坪矿山路一下坡路段行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致该车驶出左侧路外,翻入约50米高的坡下,造成罗某某胸、腰、腿等多处骨折,其父亲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冯某某在此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案发后,肇事司机冯某某垫付了罗某某部分医药费后失去联系,后通过网上追逃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冯某某无力赔偿,致使罗某某无钱治疗,伤病未愈便出院回家。年3月罗某某又因垂体瘤、右上臂皮下脂肪瘤等疾病,进行开颅等手术治疗,又花费高额医疗费,这对一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罗某某遂于年9月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
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和依据。申请人阐述了其家庭困难情况。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同意检察机关依法予以司法救助的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切实帮助残疾人走出生活困境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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