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打电话来,感觉非常苦恼。他亲戚在前段时间被一辆车撞伤,造成多处软组织挫伤,本来也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在受伤以后,医院就让他和保险公司联系,说保险公司会赔钱的。然后就采取不理不问的方式,坚持不再露面。电话接通也就是一句话,没钱,要钱找保险公司。客户也非常的苦恼,不知道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就打电话向我咨询。
说老实话,就事件本身来说,本是一件小事,大家好好协商,费用也不会太高,很快就可以解决掉的。但肇事方的这种态度就造成了一个很不好的印象,个人还是表示对这种行为的谴责,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对别人的人身伤害,至少都应该对伤者表示歉意和自己解决问题的诚意,但是这种对伤者不闻不问,完全把事情推给保险公司的做法,几乎接近于耍无赖的行为,是非常令人鄙视的。
很多人总有一个误解,总觉得买了保险就是包干险,买了保险后,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好像都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解决,这是错误的想法。保险仅仅是对于承保的责任范围内的费用承担相应的赔偿,绝不是对所有的费用都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方全责造成的人身伤害,伤者所有的合理医疗费用和后期的恢复费用都应该由他承担。而实际上,交通肇事后产生的一些民事赔偿的费用,治疗过程中以及后期疗恢复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并不是全额报销的。保险公司在赔付时,会根据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他所购买的保险内容进行综合的赔付的,其中责任赔付范围内的法定免赔项目,非责任范围内的费用支出等,保险公司都是不会赔付的。所以肇事方的行为造成的伤害而形成的费用支出,只有赔付范围内的合理费用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而另外的部分必须是由肇事方进行承担的。直接把赔偿的责任推给保险公司,是没有道理的。
在整个事件中,理论上受伤者其实和保险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他只是和肇事方产生直接的侵权关系,而保险公司也只是和肇事方有着直接关系,从正常的问题解决途径来说应该是由肇事方先行对受伤者的合理费用支出进行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对肇事方进行赔偿。而受害方,理论上讲是没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的。他只能向肇事方提出维权要求。只是现在保险从服务客户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减少投保人的麻烦,因此有的保险公司会协助肇事方和受害方进行协商,但是由于肇事方购买的保险的保险责任内容,以及在事故责任中所承担的责任的大小。都会影响到最终的保险赔付的额度。因此协商后无法达成协议的一些合理费用支出,仍然是需要由肇事方进行赔付的。
针对这种情况,合理的索赔建议是
第一,伤者首先和肇事方进行协商,讲明这个事件是由肇事方负全责的话,那么所有的相关的合理费用都应该由他进行支付。
第二,如果肇事方仍然拒不理睬,可以和责任判定的交警做沟通,让交警出面对双方的行为和费用进行沟通。
第三,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费用的调解,同时自己所需的合理费用仍然要作出明确的表示。
第四,如果协商后仍然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受害方可以直接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收集相关的资料,包括住院费用,误工费用,营养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其它的各类的合理费用,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提请诉讼的时候,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如果涉及到的赔偿金额比较巨大,可以先行提出财产保全,对肇事方的财产进行冻结,避免肇事方以其他的理由转移资产逃避责任赔偿。
第二把肇事方列为第一被告,同时承保的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如果肇事方不是车主,还需要把车辆的所有人列为第三被告,一起提请诉讼。
第三法院判决后上诉期为15天,如果肇事方仍然拒不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同时注意这种维权行为的时效为判决的两年内,如果超期将法院将不再支持维权。
整个诉讼流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麻烦的,如果伤情不重的情况下,还是建议选择双方合理协商解决的方法是最好的。但如果碰到无赖,那么仍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提请诉讼,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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