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合同中,我们必须对推广也做出一定约定,因为进入运营期后,要保证项目的正常成长,统一推广是必要的手段,一般包括广告、公关、促销和美陈,目的是获取顾客,也就是现在说的流量。
昨天我们讲了《商业运营如何在资管时代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主题的第67篇内容,即服务态度的要求,今天我们来谈一下商户应该遵守的基本管理要求的第五条——推广。
5、推广
在合同中,我们必须对推广也做出一定约定。因为进入运营期后,要保证项目的正常成长,统一推广是必要的手段。
推广工作在商业项目中是由企划部负责的,它属于运营中的进攻性手段,目的是获取顾客,也就是现在说的流量。
一般包括广告、公关和促销。另外因为实体商业是在现场提供服务的,因此,现场环境营造越来越重要,所以这块工作也归入企划,它也是具有推广效应的,这块工作叫美陈。
广告这种手段,实体商业本来就用的非常少,原来只是定期推自己的促销活动,现在传统媒体大衰落,实体商业就用的更少了。对于媒体告知的需求,现在越来越多的是用线上媒体和新媒体来满足的。
公关,又称PR,在实体商业中更多地是以活动的形式表现的。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拉动客流,提高场子的流量。
促销,又称SP,通常也是以活动形式体现的,但它的作用更直接了当,因为它的目的就是提高转化率,提升销售业绩。
美陈,属于环境艺术的一部分,主要目的是营造氛围,这两年比较热的IP,更多地就是属于美陈的范畴。
以上这些推广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客流,提升业绩。这些推广手段往往是一个组合,要想有效发挥作用,受制于两点。
第一,费用投入。以上这些手段绝大多数都是需要花钱的,即使手段本身不需要花钱,传播也是需要投入的。
第二,商家配合。因为以上手段的核心其实是围绕商家展开的,很多内容都是来自于商家,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是需要商家的积极配合才能执行的,因为它们涉及商家的让利。
国内的商业项目中,除了商家促销部分,费用投入一般是由商场承担的,有些时候商家促销部分也是由商场做出补贴的。只有少数项目或者非常成熟的项目,才会向商家收取推广费。
在这种情况下,费用不用商户负担,那么在营业和促销上,商户是需要积极配合的。
推广工作对商家是有利的,一般成熟的商家都是希望商场多搞活动的,并且也会积极配合商场的推广,但是城市级别低了之后,会有一部分商户眼界太低,对推广配合比较消极。因此,就需要招商人员和运营人员在招商和运营的过程中,积极地进行引导,转变其理念,同时,在合同中也要对其配合义务做出明确说明。
(明日待续)
备注: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主观观点,不作为任何形式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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